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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2026年新增专业收费标准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6-03-30 浏览量:


各学院(部),各部(处、室、中心、馆):

根据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(闽发改服价[2019]394号)第二章第七条规定“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标准,根据办学成本、市场需求、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。”根据我校办学成本,经学校研究决定,对经教育部审批的我校2026年新增专业,自2026级入学的学生开始执行,收费标准详见附件。



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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