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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26-03-30 浏览量:
各学院(部),各部(处、室、中心、馆):
根据《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》(闽发改服价[2019]394号)第二章第七条规定:“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标准,根据办学成本、市场需求、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。”为了更好地服务师生,提高办学质量,根据我校办学成本,经学校研究决定,自2026级入学的学生开始执行,收费标准详见附件。
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
2026年3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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